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1999华团大选诉求》第一章:细诉前因

这是千真万确的历史真相,国阵大力打压华裔的证据! 请大家耐心看完后,记得按share出去! 把这些报章不敢刊登的历史真相大力share出去! 今天Mask Man决定再度与大家重温2012年所撰写的【1999华团大选诉求】系列文章,主要是因为老魔头马哈迪今天在部落客公开呼吁华社回归国阵怀抱的言论;不希望年轻一代的华裔选民轻易被老魔头蒙骗。 马哈迪表示,2014年是艰难的一年,亟需确保国家稳定,因此敦促华裔等拒绝国阵的选民回到国阵怀抱。他呼吁,重建多元族群强大政府,续推行分享政权与财富的理念。 马哈迪今天在其部落格贴文,再次不点名抨击在野党在大选时诱拐华裔选民,导致华裔选民遗弃国阵,破坏国阵多年推行的多元族群分享政权与财富的理念。 事实上,诱拐华社数十年的,正是巫统与马华这些邪恶的掌权人!想了解历史真相,请详细阅读本文。 ===================================== 《1999华团大选诉求》第一章:细诉前因 华团诉求惊风雷,老马坐困选战催; 马华民政献诡计,先求过关后反悔。 可怜华团遭愚弄,一片丹心成共匪; 巫青狂妄辱华堂,走狗献茶气节毁。 x x x x x x x x 此恨匆匆十三年,山水相逢在今岁; 全国大选战鼓响,国阵江山岌岌危。 今时莫忘昔日辱,快意恩仇民心归; 马华民政人联党,挫等华社把命摧! 很多人还记得1999年华团大诉求。也都记得,因为马哈迪1999年因为安华革职事件而导致马来选票大分裂,国阵选情告急。 事缘在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风暴,马来西亚未能幸免受到了巨大冲击,面临自国家独立以来最大的经济危机的挑战,让局势急转直下。 安华倾向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方案,认为必须实行紧缩政策,包括停止大洒金钱挽救一些与巫统关系密切,但管理不当濒临倒闭的朋党企业、停止大型的白象工程、提高利率、克服赤字,并且全面进行政经改革。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马哈迪的大儿子米占马哈迪的事件上,安华因为不肯动用国库的钱拯救米占,因而得罪了老马。 当年米占马哈迪原本在大马经济蓬勃的时候被老马刻意塑造成为《马来人的商业奇才》;他拥有大马最大集装箱上市公司《Konsortium Perkapalan》;并且同时掌控5家挂牌大型企业,身家估计为20亿左右;更曾经跻身大马年度20大富豪榜。 但是1997经济风暴一来,这位《马来商业奇才》立刻被打回原形!不但亏光了政府提供的资金,还负债12亿!最后需要老马拉下脸皮去求云顶集团的林梧桐老先生出马赈救。这是题外话,这里不谈。 而马哈迪则要缓解企业界困境,主张放松资金、降低利率和恢复一些大型工程。两个人的理念南辕北撤,格格不入,矛盾越来越深化。过后种种的人事变动,显示两人已经破镜难圆。 1998年9月,安华被革职及逮捕,被指控贪污和“不自然”的性行为,国内局势开始出现动荡不安。安华支持者在吉隆坡不断举行集会与游行抗议,高喊“烈火莫熄” (reformasi,即改革) ,镇暴警察好几次以催泪弹与发射水炮驱逐群众。 当安华支持者走向街头的时候,有一些华裔知识分子和年轻的社会运动者直接加入其行列,尝试跨越族群,突破华人不管马来人之事的旧观点。但是整体而言,华裔选择隔岸观火,有评论者认为,华人的心态是保守的,想维持现状不求改变。 但是,对政治现状有所觉醒的华社领袖,还是会积极串联,希望趁着大选期间,为华社利益做一些事。于是在隆雪中华大会堂和董教总带头登高一呼,八方响应,许多华社领袖共聚一堂商议,制定了《华团诉求备忘录》,直接呈上给国阵政府,为全马华人社群争取公正平等的待遇。 为了骗取华人选票,马哈迪通过马华总会长林良实,民政党主席林敬益和砂拉越人联党的刘贤镇,对华团代表虚与委蛇,表明国阵《原则上接纳》华团所列出的各项诉求条文。 因此,1999年全国大选,对整个马哈迪内阁存有信心和信任的华裔,将选票集中投给国阵,弥补马来选票分裂所产生的缺口。助国阵继续取得大胜,以超过3份2多数议席,继续执政多5年。 可是当国阵过河之后,马上抽板,跟华团翻脸!不但不承认《原则上接纳》的承诺,还反口指责华社在要挟国阵,意图不良,行为就像共产党一样!接着,闻声起舞的巫青团扮演急先锋角色,率领团员到隆雪中华大会堂进行示威抗议,并且恫吓要火烧雪华堂! 至此,《华团大诉求》在国阵的恶意诬蔑和打压之下,已经荒腔走板。更在之后由一班患上严重《骨质疏松症》的华总领导层,如吴德芳,刘磐石等,向马哈迪献媚撒娇,下跪敬茶之下,《华团大诉求》终于胎死腹中。成为华社另一个锥心之痛! 事隔13年,现在国阵的选情再次告急,国阵几个成员党,又来向华社示好,口口声声表示华社是国阵最好的朋友,国阵对华团的要求几乎有求必应云云,甚至连申请了25年的关丹中华独中也获得批文!(当然,大家都知道那只是变种独中,与华社要求的独中完全变了样)要求华人在即将来临的全国大选,将选票投给国阵。 经历过1999年华团大诉求事件的人,对此记忆犹深,不曾忘记过国阵带给华人的羞辱和欺骗,因此,现在看到国阵又来甜言蜜语,忍不住想呕! 今天的华社,对于纳吉,目尤丁,西山姆丁、阿末扎希等巫统领导人的丑恶嘴脸,深恶痛绝! 505全国大选,改朝换代的努力虽然功亏一篑;但是华裔选票超过80%都投向民联,证明华社再也不会被国阵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尽管选后纳吉政权对华社采取各种打压手段,意图强迫华社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乖乖臣服;可惜华社骨气够硬,不为所动。纳吉迫于无奈,现在又通过老魔头马哈迪出来扮白脸,呼吁华社重投国阵怀抱。 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被马哈迪,林良实,林敬益,刘贤镇等人联手出卖过的华社,今天面对国阵的乞求选票,还会上当吗? 年轻一辈的朋友,或许并不了解,什么是《1999华团大诉求》,也不清楚大诉求的内容是什么。今天,就让我为大家讲述历史,将华团大诉求的前因后果,仔细说给大家听。 要了解华团为什么提出《大选诉求》,这一切,就必须细说从头了。 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多元语文、多元宗教及多元文化组建的国家。国家独立前,各族人民在交往与合作方面是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国家自1957年独立后,初期在各领域仍然呈现多元与开放的精神。可是随着政治环境的不断变迁,各民族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地位与处境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面貌。 自50年代末至60年代开始,随着一股极端而狭隘的民族主义单元化思潮的抬头,致使各项带有种族主义单元化的政策开始通过法令或行政措施等形式广泛在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等重要领域逐步加以贯彻。 1971年,文青体育部召开国家文化大会,通过及制定国家文化政策,同时颁布“塑造”国家文化的三项原则: (1) 马来西亚的国家文化必须以本地区原住民的文化为核心; (2) 其他文化中有适合和恰当的成分可被接受成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 (3) 回教是塑造国家文化的重要成分。 针对这项有强烈同化倾向的文化政策,遭致华社的强烈反对及抗议。1983年,为抗衡极端的种族主义及单元国家文化政策,全国华团在槟城召开文化大会,向政府提呈华社对国家文化看法的《国家文化备忘录》(简称《文化备忘录》)。 诉求的雏形 1983年,因应局势的变动和需要,推动了董总、教总及各州中华大会堂及商联会等联合成立了“全国十五华团领导机构”。凝聚全国华人社会的力量,领导进行捍卫民族合理权益的斗争,所以当时被拥护为我国华社最高领导机构。 在风起云涌的80年代,“全国十五华团”的确不负众望完成了几项对华社极具意义的历史性任务,其中分别在1983年及1985年签署发表的《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最具代表性。 马来西亚各州大会堂暨董教总等华团领导机构于1983年3月30日联合向文化、青年及体育部提呈《国家文化备忘录》,“为了响应文化、青年及体育部的要求,特联合提呈这份备忘录,原则性地表达了华人社会对国家文化问题的基本观点,作为当局检讨有关政策的参考。” 《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的签署发表,表达了华社对过去有关当局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言及教育各领域未能给予各族基本的平等权利,而深感不安,它要求当局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基于联邦宪法、国家原则,以及联合国人权宣言的基础,确保我国基本人权及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并且明确指出在我国这样一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里,应以下面四项原则来建设“国家文化”: (1) 我国各族文化的优秀因素是国家文化的基础。 (2) 科学、民主、法治精神与爱国主义思想,是建立共同文化价值观的指导思想。 (3) 共同文化价值观应通过多元民族形式来表现。 (4) 国家文化应基于民族平等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来建设。 换言之,华社是基于以上一个前提(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二项精神(基本人权、民主人权)、三项基础(联邦宪法、国家原则、联合国人权宣言)及四项建设国家文化的原则去捍卫及争取民族的合理权益。 随后,由各州中华大会堂、总商会及董教总共15个华团形成华社的领导核心,于1985年,更联合其它主要华团共27个单位签署了历史性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简称《华团宣言》)。 全国15个华团领导机构于1986年1月9日成立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藉以贯彻1985年10月12日公布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 1998年,由堂联(华总的前身)草拟的《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纲领》(简称《华团总纲领》)。但是,基于这份文件对时局的乐观评估,以及在前两份文件的延续性方面有所出入,让华团产生疑虑,这份文件也在争议声中,由堂联联合部分华团共同签署。 《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不仅表达了华社的普遍及长期愿望,同时也确立了它在华社所拥有的至高地位,成为当时全国十五华团乃至日后全体华社的最主要的长期奋斗目标。 1983年的《文化备忘录》和1985年的《华团宣言》,在今天依然掷地有声,是执政者不可忽视的民意。可以这样说,1999年全国大选前夕提出的《华团大选诉求》也是基于这两份文件的精神而草拟。 华团总纲领 1996年11月由堂联所提呈一份声称延续《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的《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纲领》(简称《总纲领》),并欲召开全国文化大会予以接纳通过,其后因各项因素使大会只接纳这份《华团总纲领》为初稿,并将这份初稿交予一扩大之专案小组讨论充实之,再提呈回大会接纳通过。 以董教总为首的华团坚持地认为,一份声称欲指导华社具体文化工作发展的文化总纲领必须要延续《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所秉持的三项精神和实质内涵: 一、 延续《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所秉持的三项基础(联邦宪法、国家原则、联合国人权宣言)、二点精神(民族平等、民主权利)以及建设国家文化的四项基本原则,作为论述原则和基础。 二、 延续过去全国十五华团的民主精神,在研讨、草拟及决定《文化备忘录》和《华团宣言》之定稿所秉持的平等协商,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和决定程序。 三、 继续奋斗,致力落实《文化备忘录》和《华团宣言》中未完成的目标。 可是在协商过程中,并未能取得共识,在双方对该文件对时局的评估,以及在前两份文件的延续性方面,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董教总最终于1997年10月13日致函华总,表明不克出席由华总召开及通过该文件的华团文化大会。 这同时也埋下了华总和董教总之间《面和心不和》的因子。 焦点来到1999年。这是一个全国华裔公民不能,也不可以忘记的重要年份!因为,这个年份有着我们大马华人耻辱的烙印! 1999年全国大选将选出统领我国进入新世纪的政府和人民代议士。我国独立已42年,由于各族人民发奋图强,使各领域有所进展,这充分显示了这个多元民族国家的生命力,但国家的一些政策和施政,特别是在民族平等、民主、人权、司法独立等方面,仍有待改善。 在1997年及1998年国家遭受金融风暴的冲击和立百病毒肆虐,这两起灾难使华人社团不得不认真对我国的前景另作评估。 因此,随着1999年全国大选的来临,由董教总、雪华堂为主的11个华团联合组成工委会,经过多月的集思广益和多次会议的斟酌修订,一份延续1983年《文化备忘录》和1985年《华团宣言》的精神,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社会各领域的《马来西亚华团大选诉求》文件于是出炉。 1999年全国大选前夕,基于热爱国家与关心民族前途,11个全国性华团在《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的精神实质下,进一步扩大对国家各方面的意见,草拟了并得到二千多个华团联合签署《1999年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简称《大选诉求》),以向所有政党和来届政府,提出要求支持与实践这份文件内容。 11个联合发起团体为: (1)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2)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 (3)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校友联总) (4)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 (5)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留台联总) (6)马来西亚广东会馆联合会(广联会) (7)马来西亚福州社团联合总会 (8)马来西亚广西总会 (9)马来西亚三江总会 (10)隆雪中华大会堂 (11)华社研究中心 基于热爱国家与关心民族前途,11华团提出下列诉求,吁请所有政党和来届政府支持与实践这些诉求。也吁请全体我国人民共同努力实现这些诉求。以下是17项诉求的详细内容: 1. 促进国民团结 国民团结必须建立在我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基础上,而不是以种族主义为中心点。只有在平等及毫无歧视的基拙上,才能营造有利的环境,以促进各民族团结与互助友爱。 我们要求: 1.1 制定种族关系法令,以消件种族偏见、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1.2 扶弱政策(Affirmative Action )的实施,应以保护及提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出发点,而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仰。 1.3 采取步骤,废除一切领域的”土著/非土著”的区分。 2. 落实议会民主 民主的意义不仅限于每五年投一次票一各级政府都必须采取民选制,以体现议会民主的精神实质,并确保选举公正廉洁。 我们要求: 2.1 选区划分必须贯彻“一人一票”之原则,不同选区选民人数的差距恢复独立初期以不超过15 巴仙为准的规定,以避免选举制度里不同选区之选民人数出现巨大差异的情况。 2.2 恢复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2.3 上议员必须民选。 2.4 维护人权及伸张正义 3.维护我国的人权、正义、和平与自由,以保障全民的政治、社会、文化与经济权益。 我们要求: 3.1 政府认可及签署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与联合国人权协定。 3.2 扩大政府刚成立的人权委员会,并确保其独立性与代表性。 3.3 司法系统与总检查署应是独立机构。 3.4 为迎合时代趋势,实施已久的内部安全法令应予以废除。 3.5 制定资讯自由法令。 3.6 修仃职工会法令、煽动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警察法令、大专法令,以符合人权标准及时代的需求。 3.7 保障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的权利。 4. 杜绝贪污 贪污是国家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它不只剥夺人民的利益,影响国家机制的健全操作,更腐蚀政府的公信力。必须杜绝政府各部门的贪污现象。 我们要求: 4.1 重组反贪污局,使它成为向国会负责的独立机构。 4.2 制定法令,规定所有当选的人民代议士和高级公务员必须公布他们的资产。 5. 公平的经济政策 政府应全面检讨我国经济政策,以克服在金融危机中所暴露的弱点。各族人民必须享有不分种族公平竞争的机会,工程合约与股票分配不应有裙带关系、朋党主义和贪污的现象。过去三十年来政府的经济政策显然过于侧重在扶助土著工商业社会,而忽略了中小型工业的现代化与发展。政府也忽视养猪业问题,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养猪业危机,政府并未及时的支援猪农和病毒受害者。 我们要求: 5.1 促进所有中小型工业的现代化与发展。 5.2 制定及落实永续性农业政策。 5.3 为所有领域提供公平及充足的支援,包括养猪业。 5.4 必须公平及合理地分配土地给极需耕地的各族农民。 5.5 废除“种族固打制”,代之以按能力分配制度(means-tested sliding scale )。 5.6 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及其他公共基金必须拥有足够的雇员组织代表,以确保他们的基金应用得当。 6. 重新检讨私营化政策 公共设施私营化的目的,原是为了提高公共设施的效率及减轻国家的经济负担。然而我国的一些公共设施被私营化后,虽然为人民提供了许多的便利,带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却由于其操作欠缺透明,私营化已造成商业垄断,加重人民的负担,并助长了朋党主义,不利经济的发展。 我们要求: 6.1 私营化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6.2 私营化计划应公开招标。 6.3 设立公共事业委员会,监督及评估私营化项目,以保障公众利益。 6.4 公共医药服务企业化计划必须取消,让全民特别是低收入者能够享有廉宜有效率的公共卫生服务。 6.5 制定反垄断法令,避免私营化领域被垄断。 6.6 检讨排污服务私营化计划,以减轻消费人的负担。 6.7 城市范围内及所有提升的路段,不应私营化及征收过路费。 7. 开明、自由及进步的教育政策 为迎向新世纪的挑战,应全盘检讨我国教育政策,重视教育在开发人类潜能、满足社会人力资源需求,以及培养学生创造力、自发性和学习技能。华社特别关注的是,《1996年教育法令》 并未公平对待我国华裔、印裔及其他少数民族母语教育的发展。由于面对经费、课室与师资不足的难题,华文小学和淡米尔文小学今天仍未健全地发展。 我们要求: 7.1 修订《1996年教育法令》,以反映《1957年教育法令)原来列明的国家教育政策,确保各族群得以使用、教授及发展其母语。 7.2 在华、印人口稠密地区根据需要增建华、印小学,以确保各族学生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不受剥夺。 7.3 解决华小长期短缺数千名教师及印小教师不足的困境。 7.4 政府应放弃宏愿小学计划,不调派不具华文资格的教师出任华小高职,以确保华小不变质。 7.5 确保所有语文源流学校在拨款、师资培训、课程设计、教材编汇、基本设施及硬体建设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包括最近拟议中的精明学校计划。 7.6 为我国的各母语教育体系落实正规教育计划,提供师资训练和课程教材规划。 7.7 只要任何学校拥有至少五名任何族裔学生,即将学生母语(POL )班列入正课。 7.8 增加教育拨款。 7.9 改善及调整教师的薪资。 7.10 推行学生助学金与货款制度,并不分种族地以按能力分配制度(means-tested sliding scale)加以分配。 7.11 承认我国华文独立中学的统考文凭。 7.12 允许增办独中,资助独中发展。 7.13 按人口增长的比例增建小学、中学、大专及大学。 7.14 承认符合国际学术水平的各大专学位,包括前南大、中国大陆、台湾及其他非英语体系国家的各大专学位。 7.15 废除大学收生固打制。 8. 让多元文化百花齐放 我国是个多元民族社会,然而政府所推行的国家文化政策,却以单元文化以偏概全,导致我国丰富的多元文化无法百花齐放。纠正过去的错误的关键前提是:制定国家文化政策,必须以民族多元化为基础。 我们要求: 8.1 制定更开明的多元艺术和文化政策。 8.2 提供艺术奖助学金,同时推动所有我国民族的文化活动。 8.3 各级政府部门都应该鼓励多元文化主义( multi-culturalism )。 8.4 国家艺术和文学奖励金的分发,应不分种族、语文,开放给所有我国人民。 8.5 我国各民族、各宗教的文化应该得到官方文化机构和媒体的公平对待。 8.6 鼓励及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 8.7 鼓励及教育我国各民族相互尊重彼此的宗教,加强各宗教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8.8 我国各宗教在传播、发展、享用官方资源以及媒体的报导方面,应获得公平的对待。 9. 环境保护 所有涉及高原、森林、湿地、义山等足以破坏自然环境或历史文物古迹的发展计划必须受到更严格的管制。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应严格执行。 我们要求: 9.1 建设水坝应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基本条件。 9.2 实施严格的能源与水源保护措施。 9.3 在宪报上重新公布所有森林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9.4 严格加以执行现有保护森林与环境的法令,防止滥伐森林活动。 9.5 征收能源消费税以及碳气和其它有害废气的税务。 9.6 美化义山,并确保义山不因发展而搬迁。 9.7 奖励使用太阳能及再生能源工业。 10. 新村的发展及其现代化 新村已有超过五十年的历史,全国四百五十二个新村共有一百五十万华裔人口,却仍被排除在经济发展的主流之外。新村的许多基本设施仍有待改善,许多村民仍未获得或更新地契。 我们要求: 10.1 确保所有新村居民在近期内获得地契,尽快完成新村发展蓝图。 10.2 按照人口比例拨款给新村。 10.3 分配足够的土地给乡区和新村的农民。 11. 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政府应更积极的落实居者有其屋的政策,以解决中下阶层人民的住屋问题。 我们要求: 11.1 各州政府应拨出更多免费土地,以兴建中价及廉价公共房屋。 11.2 确保廉价屋获得公平分配,避免不符合条件者获得廉价屋。 11.3 实施“先租后买”的制度,协助贫穷阶层实现居者有其屋。 12. 保障妇女的权利 妇女的权利应该得到政府及私人界的重视。 我们要求: 12.1 支持我国妇女非政府组织发起的“1999 妇女议程”。 12.2 提升专司妇女事务的政府部门的职能。 12.3 消除一切歧视妇女的现象。 12.4 严惩任何对妇女和儿童使用暴力者。 12.5 促请政府和私人界为在职妇女设立照顾儿童的服务和设备。 13. 公正的大众媒体 政府不应干预大众媒体的独立与公正运作。 我们要求: 13.1 独立与公正的广播局。 13.2 废除每年更新出版准证(KDN)的有关条例。 13.3 鼓励更多私营传播媒体的设立。 13.4 增拨华语新闻时间。 14. 建立人民对警方的信心 近年来警方办案方式引起普遍的关注,并可能动摇公众人士对警方的信心。 我们要求: 14.1 设立独立的法定调查委员会,调查所有警方滥用权力和暴力的投诉,并公布调查结果,惩罚滥权者。 14.2 改善警队素质,调整薪金,完善招募程序,建立负责、人道和正直的警队。 15. 改善社会福利 每个人都有权力尊严地生存并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以面对失业、生病、残障、年老、死亡和任何人力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 我们要求: 15.1 照顾妇女、儿童、长者和残障人士所需。 15.2 为年青人提供康乐设备,引导他们活出积极健康的人生。 15.3 增加医疗卫生的拨款,特别是在有关疾病防疫的方面。 15.4 加强基本保健和健康生活的意识。 16. 尊重工人的权利 工人应该享有公平的工作条件,以及符合国际劳工标准的安全、人道和民主的工作环境的权利。 我们要求: 16.1 肯定电子厂员工成立全国职工会的权利。 16.2 立法确保所有工人尤其是园丘工人享有合理的最低工资。 17. 扶助原住民 我们要求: 17.1 确保原住民的保留地,让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土地和资源,同时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1999年8月16日,《大选诉求》文件通过媒体发布后,在短短的一个月内,获得朝野各政党的认同;至1999年大选前,获得全国2095个华团热烈响应及签署。 1999年9月23日,诉求工委会与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民政党主席林敬益、人联党刘贤镇等多位内阁部长对话;当时,林良实、林敬益及刘贤镇代表内阁表示“原则上接纳《华团大选诉求》”。 第一章完,请看第二章:【马哈迪过桥抽板,华社上当受骗被无情打压】!